你的遭遇是正常的,派出所有权利这么做,且不必征得你的同意。
按照你的描述,你去的那个村子应该是发生了案子,所以派出所才会组织警力去蹲守。或者近段时间那个村子治安不好,你正好赶上了派出所的整治,才会被拉去所里录资料。
每个合法公民都有一定的义务和权利,去派出所做笔录和指纹采集是你的义务,你所经历的过程是派出所里很普通的信息采集工作。在此过程中,办案人员并没有打骂过你,说明他们是严格遵守办案程序的。
警察在办案过程中,有些案件的情况是需要保密的,所以你问了也不会回答你。对于你的疑问和不理解,我觉得完全没有必要。
你录过资料,采集过指纹之后,你的嫌疑不就排除了吗?这样做不会给你留下案底,只会让你在派出所的资料更完整,对你而言并没有任何损失。
最后说一点,警察是一个神圣的职业,经常要面对形形色色地犯罪分子。所以在弄清情况之前对你凶一点,这样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希望你能谅解。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你心里的阴影还是把它驱散吧!
我的事情已经解决了,现在把经过和结果发上来供大家参考,
我首先是在网上和打电话咨询律师,了解权利和义务,然后我中山市纪委监察局,纪委监察局要我找找律师向法院起诉(晕,这不要花很多银子吗?)然后我打中山市110,中山市110要我找坦洲公安分局,我觉得太远了,然后我就直接找抓我的那个派出所,问他们要采集我指纹数据和拍照的法律依据,那个前台的警察说不上来,只是轻声说“你就别问了,我们警察还是有一点小权利的。。”我坚持要他说出法律依据,他不耐烦了,就回避我,到另外一个屋子里去了,然后我只好找市公安分局了,远点就原点把,我是王八吃了秤砣 铁了心了,我就认死理!然后去了那里,正好才下午1:00,他们2点半才上班,接访室的工作人员让我在外面草皮那里等,天呐··那个大热天 真够受的,好容易等到两点半,来了个人,他还算客气,我向他讲述了详细事情经过,他做了些记录,说这是误会,(看他那么耐心跟热情,我也不好意思反驳他了,怎么可能是误会,发生这个事情又不是我一个)然后我要求公安机关删除对我非法采集的信息,他说可以给我处理一下这个事情。我问他什么时候可以有消息。还算听到我这辈子最满意的答案:这个很快的拉,等下我就去处理。然后上访就算结束了(我不了解程序,不解的是怎么没有一个回执之类的东西,证明我今天有上访?)呵呵可能我比较幸运吧,第二天2:30也就是今天我收到他的电话说已经给我删了。(未查证,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愿不是忽悠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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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庆源律师答:根据《公安机关指纹信息工作规定》十指指纹信息的采集范围:
(一)经人民法院审判定罪的罪犯;
(二)依法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的人员;
(三)依法被行政拘留或者因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出入境管理行为被依法予以其他行政处罚的人员,但是被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除外;
(四)依法被强制戒毒的人员;
(五)依法被收容教育的人员;
(六)依法被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七)依法被继续盘问的人员;
(八)公安机关因办理案(事)件需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采集指纹信息的人员。
公安机关各执法办案单位在工作中遇有上述列举的需要采集十指指纹信息的人员时,案(事)件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必须采集上述人员的十指指纹信息。对送入看守所、拘留所的违法犯罪人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送入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戒毒人员、被收容教育人员,无论案(事)件承办单位是否采集过指纹信息,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都必须采集十指指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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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和DNA被看作是个人隐私的范围,此类数据的采集必须出于自愿或者合法授权的行政行为。除非属于罪犯或者犯罪嫌疑人,否则,这样做就涉嫌侵犯公民权和公民隐私。警察不说明情况强行撵人上车拉去派出所也是违规的。
希望能帮到大家,一起维权!
真的希望“人民”警察能“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实话实说,谢绝跨省追捕。
首先指纹是属于个人隐私
公安部门在未被允许的情况下 录制指纹属于违法
侵犯了你的隐私权
其次在没任何证据任何理由的情况下
强行将人带进派出所 尤其是拘禁 都是属于不合理且违法的行文
对于你这样的行为 我强烈要求你起诉他
给自己一个说法 给发家一个例证
同学消除你心中的不安
你要小心了,这可能是一个犯罪团伙,假以警察骗取或强行获取他人的身份证件,照片,家庭住址,指纹。然后进行绑架其家人,要挟,或盗取银行帐号。等等。你应该立即向有关机关提出伸请,如果确是犯罪团伙。那么也方便警察处理。如果真的是警察,我想他们在没有搜查令也是无权做到这些的。
如果是真的警察他们这样是为了控制人口,毕竟你不是本地人,其实这样太不人化了,中国对流民的管制就是这样严,像我在国外搬到哪里户口迁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