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未还清是拿不到房产证的,不过如果房产证已经办好,用作抵押了。这个去掉就麻烦了。
银行不同意给房贷未还清的房屋加名是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因为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增加了名字,相当于改变了借款人,债权债务关系也就因此发生了改变,对银行来说这存在潜在风险。今后如果两人闹纠纷,就有可能出现不能按期还款的情况。
其实改名对银行来说属于带有服务性质的业务,因为这个业务不产生利润,所以很多银行都没有动力做。加名只是在程序操作上麻烦一点,相当于重新申请一次贷款,重新走遍流程。
可以先借钱把该房屋的贷款还清,这个手续叫"他项权利注销".
然后以"赠予"的方式(或者权利人变更")把产权归到你个人的名下.
然后你再把该房屋在公积金中心以抵押的形式贷款,用这个贷款把借的钱还清.
关于你姐姐的那部份产权也可以以共有人的身份放弃那部分产权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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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操作的费用大概包括:他项权利注销--登记费80 增予--包含登记费 公证费 等还有 税钱 若以"存量房买卖"的方式则有每平米3块钱的交易手续费 还存在评估费用 大约是房屋评估价格的0.4% 然后契税1.5%
抵押的程序是 先跟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 带着你那座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与公积金中心签一个抵押贷款的合同,然后公证. 再和放款银行的工作人员到房产部门办理抵押手续.之后把那个深绿色的小本(他项权利证)给银行的工作人员即可.你就可以去取钱了.
房产证办理了就不可能把名字去掉,除非你办理正常的过户手续或是你姐姐那一份产权增予给你。
你可以用本人的公积金去冲本金
如果把你姐姐的名字去掉的话,只有两种方式,正常的过户费用会高点,那这个费用就要去算了,还有一种方式就是增予,那这个费用是很少的(不过建议你不要采用增予的方式)
办理这些程序都要先把贷款方面还清。
这种情况不是你一个人有,手续复杂点,不是你可以操作的,如果真有此需要建议找中介机构帮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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