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流程如下:
1、登报挂失;
2、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当地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上报省卫生厅护士注册办公室审核确认;
4、申请人自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我中心领取补办证书。
护士资格证注册流程: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2、当年护理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和护士资格证书;
3、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学历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明;
5、医疗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
6、医疗单位临床实践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
7、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8、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
9、正式人员提交卫生行政部门开具的介绍信或毕业分配通知书,聘用人员提交正式聘用合同;
10、人事档案已在我市医疗机构的护理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凭人事部门的拟录用通知,向执业所在地区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护士执业证书;
11、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注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接受3-6个月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护士注册机关为执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第十四条 申请首次护士注册必须填写《护士注册申请表》,缴纳注册费,并向注册机关缴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二)身份证明;
(三)健康检查证明;
(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