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问题
冯某是个私营企业主,父母健在,和妻子陈某结婚三年后育有一女,日子过得有滋有味。但不幸的是,结婚的第六个年头,冯某突然在一次车祸中丧生。冯某死后,其父母和陈某对于如何分配遗产产生了纠纷,冯某的父母认为孩子还小,没有资格继承遗产,陈某则认为孩子是冯某的骨肉,理应有权利继承一份遗产。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依据《继承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在这则案例中,孩子是冯某的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但由于其还是无行为能力人,故冯某孩子的继承权由她的法定代理人母亲陈某行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7.不满六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应当认定其为无行为能力人。
已满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认定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8.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明显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认定其代理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