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人把我从我家里拉出大门。三个人用棍棒打我的头,我把其中一个打成轻伤了。我属于正当防卫吗?

2024-12-23 16: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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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它应该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不法侵害发生;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四、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五、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结合到您的案情,您被四人从家中拉出,其中三人持棍棒击打您的头部,当时您正在遭受侵害的同时您反击,则符合条件一、二;此三人持棍殴打您,甚至击打您的重要部位头部,极有可能造成您轻伤甚至重伤,您将其中一人打至轻伤,符合条件三;您如果为保护自身不受侵害,为求自保而将对方击打至轻伤则符合条件四;您反击的对象是正在侵害你人身权利的人,符合条件五。故,您是否属于正当防卫需要结合更多的情况确定,大概率是属于正当防卫的。

回答2:

得看你有没有拿武器,如果是抢过来他们的武器或者随地捡的那就是正当防卫,而且还要看他们有没有威胁到你生命安全,不然很可能判防卫过当

回答3:

仅仅从你描述,构成正常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