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服法医鉴定意见,要向办案单位提出书面的重新鉴定申请书,办案单位通知受害人进行重新鉴定。见:1、《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二十一条 对人身伤情鉴定意见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