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在以下七种情形可以扣留驾驶证、行驶证:
1 累计积分达十二分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4条)
2 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
3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
4 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
5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
6 造成交通事故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
7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
酒店、醉驾,违反交通规则并产生交通事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