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只是轻微的骨折,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吗

2025-01-03 0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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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工伤认定申请程序

  一、认定条件: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应在第一时间上报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所需材料: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填写《泰州市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工资发放表、考勤记录、两个以上同事证明材料等)
  (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和相关医疗原始材料,患职业病的应当提交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医学诊断证明书(鉴定书)应由医疗机构审核确认后有效;
  (四)事故情况说明(附证人证言);
  (五)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等资料;
  (六)属于“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供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因工外出证明和有关部门宣告下落不明的结论;
  (七)属于因其它工作原因引起的工伤,需提供事故现场勘查材料和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处理证明。
  三、受理部门:医疗保险处
  四、办理时限: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五、办理地点: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南园新村33号)
  六、联系电话:86606557

回答2:

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