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怎样办理户口迁移?
迁户口需要下列证件:本人或者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做出迁出登记的申报;由农村迁往城市的,需以下证件: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以及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的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