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自2009年5月6日起对凭电子银行口令卡办理个人网上银行业务的支付额度进行调整:已开通手机短信认证的电子银行口令卡客户单笔支付额度为2000元,日累计支付额度为5000元;未开通手机短信认证的电子银行口令卡客户单笔支付额度为500元,日累计支付额度为1000元。
如需要办理更高额度的支付业务,可到工行营业网点开通手机短信认证,或申领U盾升级为U盾客户。
如已经开通网银服务时已经在工行登记了手机号码,还可通过网银自助开通手机短信认证服务。
网银限额取决于银行的控制,若在银行设置的网上支付额度低于以上限额,以银行设置的为准。
每个月限制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