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本人已办卡只能参保人本人使用,父母不可以用子女的医保卡。但是地方不同就有不同的规定。
例如广州就有规定,父母可以使用子女的医保卡,但是有相关条件限制:
《关于扩大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支付范围的意见》明确了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规定了可以为近亲属支付的费用。
1.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使用狂犬疫苗、各类肺炎双球菌、流感疫苗的费用。
2.参保人员近亲属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由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医保卡是不能借给他人使用的,把医保卡借给他人,破坏了医保制度的公平,而且把医保卡借给他人住院报销,属于骗保,情节严重的,还会面临刑事处罚。另外在买商业保险时埋下隐患,不但影响投保,还可能因为病史被拒赔。
可以的,参保人员用医保卡历年积余的钱支付近亲属发生的费用,一定要同时符合三个条件:1.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超过6000元;2.申请支付的费用合计在2000元以上;3.支付后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留存款不少于3000元。
参保人员从其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中支付近亲属发生的费用,需凭相关证明材料,如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户口本、结婚证等,医保卡、医院收费原始凭证、清单和病历,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