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的了解
这个案子 在审查起诉阶段,追小偷的人的行为明显没有超出合理范围。
仍在合法的范围内,不应被起诉,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责任。
很多法学专家、律师都发表态度,要求检察院不能违背人的良知处理。
让我们共同等待审查结果吧,我倾向于不予起诉。
要是我遇到小偷,肯定也是追、打。 我觉得法官这样的判法就是他妈的狗屎,如果万一哪天其他国家侵略中国,中国是不是不能用武器回击,而是要等他侵略好,再去联合国报到。小偷偷东西就是小偷的错和罪,该判该罚也是判小偷。为这个福建男子打抱不平,而且现在由于这个法官的判决导致这个福建男子家破人亡了,当今社会,风气败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