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积分标准120分,可享子女教育,社保等待遇
凡在沪稳定工作,居住,并参加上海职工社会保险的持有居住证外来人员,均可申请居住证积分:居住在标准分值为120分,达标者可在乎享受子女教育、社会保险、证件办理、住房、基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公用服务待遇。昨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内容和申办流程。
向特定和重点领域倾斜
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的设计,突出来沪人员的实际贡献,强调对特定领域和重点区域的政策倾斜,为特定公共服务领域来沪人员大和远郊重点区域设定了专门指标。
指标体系还突出了积分的递增累加效应,建立逐年逐级递增累加机制,为长期在本市工作生活的来沪人员建立良好的预期。对特定对象如没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还设定专门指标,以实现政策的平稳过渡。
根据规定,积分管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其中,基础指标包括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加分指标包括紧急急需专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等指标;减分指标包括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指标;一票否决指标,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紧缺急需专业可获加分
在基础指标的分值设定上,年龄指标的分值最高30分;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加分指标的分值更多偏重于对上海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其中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指标最高100分。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技术指标最高100分。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 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最高分值20分。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最高分值110分;获得本市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积30分;获得本市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积110分。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指标最高分值40分。减分指标的分值则包括:持证人3年内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天扣减150分。
持证人员可上网模拟估分
市人社局负责人介绍,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期间,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范围是指环卫领域远郊重点区域是指临港地区。根据总积分的规则,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积分之和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扣减积分,总积分的最低分值为0分。基础指标中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此外,积分指标体系和标准分值还将根据上海景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人员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在《居住证》签注时,对持证人积分予以确认。持证人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积分的,应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持证人积分项目发生变化导致积分下降或出现减分项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其积分进行扣减,并告知持证人。持证人《居住证》被注销时,积分自动失效。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详解
积分制:
① 基础指标:年龄 分值最高30分
取得大专(高职)学历 积50分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积90分
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积100分
取得博士研究学位 积110分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最高分值140分
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积15分
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积30分
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积60分
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位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 积100分
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积140分
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每满1年积3分
② 加分指标:
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 积30分
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指标 最高100分
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技术指标 最高100分
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 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 最高分值20分
全日制大学应届毕业生 积10分
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 最高分值40分
③ 减分指标:
持证人3年内申请积分时有提供虚假材料 每次扣减150分
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 每条扣减50分
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疾记录 每条扣减150分
④ 一票否决:
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取消申请积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