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后带着儿子投靠父母,能申请宅基地吗

2024-12-21 13: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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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具体应当以当地政策为准,以舟山市为例,离婚后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根据《关于印发舟山市市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一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定海城区内的农村住宅建设,有条件的应当集中统建、联建公寓式农民住宅小区,具体范围、对象及实施办法由定海区人民政府制定;
(二)农村村民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现住房确有困难的,按“中户”面积标准审批;
(三)非农业户口居民在农村有合法住宅的,未享受过单位集资房或各种房改优惠政策,未购买过经济适用房或直管公房的,申请原址重建按第九条规定办理;
(四)夫妻离婚后申请建房,其离婚前宅基地面积未达到“原户额”上限标准80%的,允许申请宅基地,其申请宅基地面积与离婚前宅基地面积之和,按离婚前“原户额”上限标准执行;离婚前宅基地面积已达到“原户额”上限标准的不予审批;一方再婚的,按新组成家庭(户)申请宅基地。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
(一)宅基地面积已达到规定的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的;
(二)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地上建筑物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三)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批准宅基地后,不具备分户条件而以分户为由申请宅基地的;
(四)符合分户条件的,析产时原宅基地使用权人不主张权益,又以无房(宅基地)或以住房面积不足为由提出申请的;
(五)其他不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
第十三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报批程序:
(一)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城乡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并提供相应必备材料;
(二)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接到建房申请后,应经集体讨论通过,并予以公布;公布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在《城乡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上签署意见,送国土资源中心所现场踏勘审核,并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送区国土资源部门;
(三)区国土资源部门受理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资料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是否符合建房条件、用地面积、宅基地位置等进行审查、审核,经审核无异议的,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
(四)占用农用地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参考:http://www.zsblr.gov.cn/mlx/zcfg/zcxwj/zcxwj_1825.html

回答2:

我们这嫁了人也可以申请,我姥姥他们村就不行。一个地方一个政策。你得申请了才知道。

回答3:

每个公民都享有合法的公民权利

回答4:

可以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