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当事人的问题,分析如下:
1,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回农村,但是不改变当事人的户口性质(非农);
2,当事人的户口自主迁出的,一般是不能再进行户口“非转农”的;
3,当事人户口迁回原籍后,只是挂靠的关系,并不享受本集体的利益分配;
4,我国目前正在进行户籍制度改革,以后大家都是“居民”户口,不再区分“农业”与“非农业”户口了。
二,户籍制度改革:
1,是指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法律依据确立的一整套户口管理制度进行的,广泛深入改良的一项新举措。
2,户籍制度,是一项基本的国家行政制度:传统户籍制度是与土地直接联系的,以家庭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现代户籍制度是国家依法收集、确认、登记公民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法定地址等公民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制度,以保障公民在就业、教育、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权益,以个人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
3,2014年7月30日,备受关注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公布。
4,根据各地实施意见,多地已划定新型户籍制度成型期限。
5,从户口转移政策看,不少省份出台的户口迁移条件比国版宽松;在人口管理方面,建立或完善居住证制度已成为共识,但依照当地不同情况,居住证的“成色”并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