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逮野兔最佳时间因该是天快黑到晚上9点这段时间,这段时间因人干扰的因素减少,野兔会觉得比较安全,当然也是野兔进食或出洞活动的时间,9点过后,夜深,野兔也会因为睡觉,出来活动的野兔也会减少。
千万不要逮野兔,逮一只都可以判刑。
法律依据如下: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相关案例
逮野兔是否触犯刑法?日前,郯城法院通过一则判例给出了明确答案——非法猎捕野兔入刑!一名男子因使用细犬在大田里非法猎捕了一只草兔,郯城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其罚金人民币2000元。
基本案情
2022年,家住郯城县的张某想通过犬猎的方法非法捕猎野兔来娱乐、解馋、创收,于是他设法弄来了一只细犬,并进行了调养训练,做好了打猎准备。11月,秋收过后的田野里一片空旷,可供野兔藏身之地减少,张某眼里的“最佳狩猎时节”到来了。经过多次踩点、观察,他把狩猎场地选在了归昌乡与花园镇交界处的一处农场的田地里,并准备了相关的工具。于是,一个晴朗的下午,一场人、狗、兔的角逐在收获过后的田野里开始了……经过激烈的“犬兔赛跑”,一只精疲力尽的野兔最终落入张某网中。
然而,当张某还沉浸在收获的喜悦和偷猎的刺激中时,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迅速将其抓获归案。后经专业部门鉴定,张某抓到的野兔是一只兔科草兔,属于国家明令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三有”野生动物。检察机关以非法狩猎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
郯城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法院鉴于张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的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1、徒步夜猎:山区和丘陵以及水田交通不便利的地方一般用徒步狩猎法。这种办法要求速度快和叼口好的三条以上的狗群猎,因为灯光照的距离有限。人很难跟上兔子的跑动,在短时间内必须马上抓到,否则容易丢失兔子。一般用便携式探照灯或者氙气灯较好。
2、骑自行车或摩托车狩猎:羊肠小道和比较远的地域可以采用自行车,跟徒步狩猎一样灯具和狗要求条件苛刻,且狗要有长期奔跑的耐力;摩托车(最好125越野)狩猎:这种方法适用于平原开阔地带,用改装好的摩托车,带个磁电机或者直接接到发动机的黄线上,前者用100瓦的真空灯或者小车灯改装的头灯,后者用35——60瓦的小车灯,狗的要求没必要那么严格。
3、是用比较大的车比如小车、昌河、皮卡等。这种方法适用于大道,最好跟摩托车配合使用,没条件的也可以不带摩托车,跟徒步猎一样,对狗和灯具的要求苛刻,用车上接的大灯找兔子,备用一个以上的便携式灯配合;一种是可以在地里奔跑的功率较大的农用三轮车。这种办法适用于沟壑少比较平坦的地形,灯具和狗的要求不是很严格。
4、 灯具的制造和改装徒步、自行车、摩托车这三种方法都需要用头灯,制作头灯的办法很多,有的用钢盔、有的用摩托车头盔,就是说把100瓦真空灯、小车用的卤素灯的灯碗以及35瓦的氙气灯头想办法固定在头盔上。皮卡、昌河、三轮等车用手丙灯就行。摩托车和皮卡、三轮车可以另接磁电机提供长时间供电,也可以直接接到车的发电机上,自行车和徒步狩猎的就需要用蓄电池提供电源了。
5、车辆的要求摩托车需要功率大有爬坡能力的,三轮车前面要焊接比较高的横梁,以防止紧急刹车时把人甩下,还要有栓狗的架子和活扣以便见到兔子能分期分批和立即放狗的环节。有的朋友在三轮车后面直接放上铁笼子,狗装在里面,两边的门用弹簧拉着,用活扣固定,能随即放狗,人坐在笼子上的办法很好,但这种办法人坐的太高,不安全。
6、人员的组成 司机要反映能力强、技术全面的人担任,因为很多人和狗的生命都掌握在他手里;照灯的人视力要好,熟悉兔子的活动规律有找兔子经验的人担任,防止无端漫无边际乱照的现象发生,最好两个人照灯,一边一个;象昌河、小车、和皮卡等车还需要有个人专门带着便携式灯作配合;放狗的人要有耐性子,因为狗一旦见了兔子就拼命地想下跳,性子急的肯提前放狗消耗狗的体力,最好用两个人放狗和下车拾兔子。
7、备用设备水箱里的水加满;油箱里的油加满另带备用油;打气筒、绳子、修车工具等都要考虑;盛死兔子的袋子和盛活兔子的箱子也不要忘记。想抓野鸡的朋友也可以考虑带着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