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老人被打成轻伤二级,我在乡派出所报的案,有2个多月了也不抓人,下一步该怎

2025-01-07 17: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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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已确定为轻伤案件了,你就不用着急,在正式立案前都属于侦查阶段,派出所可以暂时不抓人,但你要多督促一下办案民警(隔一两天去一次,了解案情是你的权利)。
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的,派出所接到鉴定书后,应该尽快报请上一级(区县)公安局正式以(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或其他罪名)立案,并给你下达刑事立案通知书。
然后经检察院审核后批捕,派出所就可以抓人了,如果在逃进行网上通缉。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打斗致人轻伤的,要承担刑事(检察机关公诉)和民事(法院自诉赔偿)两方面责任。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
轻伤案一般是可以通过派出所进行调解的,若施害人能够得到被害人谅解,并予以合适的经济赔偿的话,可选择和解。
所以现在你要天天催促办案民警尽快立案,如果怀疑有故意拖延,不作为或办案不公的行为,可以直接到上一级(区县)公安局反映情况并要求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