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公司解散的情形下,公司的法人资格已经终止,应当进入到清算阶段,如果不是破产,则由股东依照公司法规定进行清算,以清算所得优先支付员工工资、社保,并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如果是破产的,则应当在法院的主持下,由破产管理人进行清算,以清算所得优先支付员工工资、社保及经济补偿等。清算完毕后,公司应当在工商局进行注销登记,公司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自动终止,不必由员工填写辞职报告。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倒闭的,依法应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工人工资作为倒闭公司债务,可以优先受偿;若倒闭公司为个人独资公司,则出资人承担支付责任
可以去劳动局投诉他拖欠工资,拿着合同还有其他工作证明,让劳动局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