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同属于社会保障的范畴,并构成了社会保障体系的三个子系统,但三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主要包括:
第一,适用的对象不同。社会保险以建立劳工关系之后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为限;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则以全体社会成员为适用对象。
第
二,实施的依据不同。社会保险是依据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劳动机会的法律规定的条件实施的;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的实施则依据全体社会成员的收入水平及家庭成员的负担等状况而定。
第三,实施的条件不同。劳动者必须履行缴纳保险义务,才能享受社会保险;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则不需要以缴费为前提。
第四,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资金来源于劳动者个人、社会(包括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或雇主)、国家三方共同负担;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基金则主要来自于国家或社会筹集。
第五,实施的时间不同。从总体上说,社会保险是经常性、长期性的,就个别劳动者而言,是从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开始直到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小时为止;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从总体上说,具有临时性和不固定性。此外,还有保障水平、保障手段不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