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孩子落户口申请报告怎么写

2024-11-18 23: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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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入户申请

XXX派出所: 

申请人:姓名XX,年龄XX,电话XX等基本情况。

申请事由:本人于XX年X月X日在XX地医院生育一男孩,现取名为XX,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特申请贵所办理XX(小孩名)落户手续,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手写)

XXXXX年XX月XX日

入户的相关证明的于后:

1、结婚证;

2、出生医学证明;

3、计生部门意见(或准生证)等。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如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制。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公民申报户口登记时,应当携带申报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身份证件,按规定如实申报相关户口登记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回答2:

孩子的出生证明,父母的结婚证和身份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的街道,到户口本的父母
请感谢[采纳]

回答3:

申请书
  XXX居委会:
  申请上户人XXX现年X岁,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医院出生,出生证明编号XXXXXXXXX;系我与XXX(孩子的父亲或母亲)之亲子,现特申请将XXX的户口上至贵单位所辖的户籍地为XXX(户口簿具体地址)户主为XXX的户籍中,望贵单位批准!特此申请!
申请人:
申请日期:XXX年XX月XX日

回答4:

格式申请书
xx派出所:本人是****街道居民,于**年**月**日与丈夫***育有一子,名为***。当时因工作忙,没有及时为小孩上户口,现特申请贵所办理***(小孩名字)落户手续。特此申请申请人:******年**月**日这个可以了,警方也就要个手续而已

回答5:

入户申请

XXX派出所:

申请人:姓名,年龄,电话等基本情况。

申请事由:本人于XX年X月X日在XX地医院生育一男(女)孩,现取名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申请入户,望准予申请为盼。

申请人:(手写)

年月日

此外,应当带上以下证件:

1、结婚证;

2、出生医学证明;

3、计生部门意见(或准生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