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申请
XXX派出所:
申请人:姓名XX,年龄XX,电话XX等基本情况。
申请事由:本人于XX年X月X日在XX地医院生育一男孩,现取名为XX,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特申请贵所办理XX(小孩名)落户手续,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手写)
XXXXX年XX月XX日
入户的相关证明的于后:
1、结婚证;
2、出生医学证明;
3、计生部门意见(或准生证)等。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如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制。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公民申报户口登记时,应当携带申报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身份证件,按规定如实申报相关户口登记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孩子的出生证明,父母的结婚证和身份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的街道,到户口本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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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
XXX居委会:
申请上户人XXX现年X岁,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医院出生,出生证明编号XXXXXXXXX;系我与XXX(孩子的父亲或母亲)之亲子,现特申请将XXX的户口上至贵单位所辖的户籍地为XXX(户口簿具体地址)户主为XXX的户籍中,望贵单位批准!特此申请!
申请人:
申请日期:XXX年XX月XX日
格式申请书
xx派出所:本人是****街道居民,于**年**月**日与丈夫***育有一子,名为***。当时因工作忙,没有及时为小孩上户口,现特申请贵所办理***(小孩名字)落户手续。特此申请申请人:******年**月**日这个可以了,警方也就要个手续而已
入户申请
XXX派出所:
申请人:姓名,年龄,电话等基本情况。
申请事由:本人于XX年X月X日在XX地医院生育一男(女)孩,现取名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申请入户,望准予申请为盼。
申请人:(手写)
年月日
此外,应当带上以下证件:
1、结婚证;
2、出生医学证明;
3、计生部门意见(或准生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