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的主要收入就是贷款利息收入,所以不可能只让你还本金不还利息,可以试试协商让信用社将你的利息降至规定的最低标准。 在农村信用社贷款,没有能力还款的通常做法是,循环贷,把当期的利息先还上,办个手续,未还的本金用新一期的贷款还,本质上就是延长贷款期限。
拖欠信用社钱,只还本金不还利息,债权方可根据其违约行为进行起诉,要求其偿还应偿还的利息,在法院判决后拒不偿还的,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八十八条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中有关质量、期限、地点或者价款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内容不能确定,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履行。
2、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4、价款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履行;没有国家规定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或者同类物品的价格或者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履行。合同对专利申请权没有约定的,完成发明创造的当事人享有申请权。合同对科技成果的使用权没有约定的,当事人都有使用的权利。
第一、信用社的主要收入就是贷款利息收入,所以不可能只让你还本金不还利息,有关系的话可以让信用社将你的利息降至规定的最低标准。
第二、可以去咨询下能否挂息还本,意思是先把本金还了,但是生成的利息依旧要还,而且会在利息中产生新的利息。
第三、贷款不是你的名字,所以银行追责的时候只会追责贷款人。如果产生矛盾就是你和你亲戚之间的矛盾,而不是银行和你之间的矛盾。
第四、送礼和还贷款没有联系,最多只能参照第一条,通过这点关系将你的利息降至最低标准。至于亲戚让你给他出一半的钱,应该有凭证或收条作证据,打官司的时候法院才会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