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问,单从戏剧文学的角度来说没啥区别吧!但是从电影工业可操作性角度出发,微电影在解构同样的情节时,应该用尽可能少的景别,并用“侧面描写”的手法来处理一些耗时、耗力、烧钱的桥段(如,追车、爆炸等)。但如果投资人愿意掏这钱,咱绞尽脑汁替人省就既对不起金主,也对不起观众了。
关于第二问,真难!得从好几个方面说:
1、既定主题或策划的情况下
这是现实中最普遍的情况。对于大多数编剧,剧本是“定制”产品。也就是说,制作方已经想好了大概要拍个什么样的电影,编剧只要把这个策划变成具体的拍摄方案即可。这时候,考验的是编剧“擦屁股”和“捧臭脚”的能力。一方面,甭管制片方想要把潘金莲整成贞洁烈女,还是想让孙悟空大战奥特曼,你都得给说圆了;另一方面,要让创作要点大放异彩。所谓“创作要点”可能是一位多方合力打造的明星,也可能是“建X N年献礼”,也可能是“最XX的XX”……反正不管是什么,你就一遍遍往上面贴金就对了——做到这些就是好剧本。
2、自由创作
抛开行业规则,就剧本本身而言,评判标准不外乎创意和细节。好创意不等同于标新立异,而是具有现实意义的艺术思考。举例来:天是蓝的,你写个剧本也说天是蓝的纯属吃饱了撑的,但你要硬说天是红的就成了胡说八道。除非——
天本是蓝的,被鲜血染红了。这就是战争片!
天本是蓝的,被情人的双颊染红了。这就是爱情片!
天本是蓝的,被火烧云染红了。这就是风光片!
地球的天是蓝的,这颗星球的天却是红的。这是科幻片!
天本是蓝的,而蓝色从此改名为红。这就是文艺片!
创意,不仅要“创”,关键是要“创”的有意义。
至于细节,主要表现在人物刻画(语言/动作)、解构手法、剧本格式等方面的功底。这些,我才疏学浅,还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能说——“感觉”!
3、风格化
艺术的魅力就在于难以用完全量化和标准化的规则来评判。一个剧本可能创意一般,细节一般,可汇聚在一起就是有种难以言表的感染力,不断激发着导演和演员的创造力。这种剧本也许算不上好的文学作品,却成为伟大电影作品不可或缺的一环。一些风格鲜明的导演拥有相对稳定的创作团队,于是我们常常听到“御用编剧”这样的封号。对于这种风格化的剧本,片面去评判“好坏”,显然是不妥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