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声明:本站只是提供一个发布信息的平台,对于交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本站无关!以下信息仅供参考,实际信息以店内实际信息为主! 二手的信息,大家要注意分辨真假,一定要当面交钱,防止受骗! 特别是租房子时候,预收半年租金的,一定要小心! 天津市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是按照国家和市政府关于城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设置的专业机构,目的是为了保护、使用和管理好城市房屋,有效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广大市民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本市的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机构是由市级和区(县)级机构组成,市级鉴定机构全称是天津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中心,其行政主管部门是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区(县)级鉴定机构全称是区(县)房管局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其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是各区(县)房屋管理局。 分为三级资质 本市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按照技术力量和工作权限的不同划分为三级资质,天津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中心是本市的一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各区(县)房管局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分别为二级或三级鉴定机构。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各类房屋的安全鉴定,以及对各区(县)鉴定中心进行业务和技术指导。 工作权限区别 在工作权限上,天津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中心可以承接全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的安全鉴定,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鉴定,危险房屋鉴定,发生火灾、爆炸、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影响的紧急安全鉴定,以及房屋安全司法鉴定和工程造价纠纷司法鉴定。 各区(县)房屋鉴定中心工作权限分别为:二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可以承接除历史风貌建筑以外的本行政区域内已建成交付使用的整体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下砌体、底框、木、砖木、框轻结构的住宅,以及整体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以内砌体、底框、木、砖木、框轻结构的公共建筑。三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可以承接除历史风貌建筑以外的本行政区域内已建成交付使用的整体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以内砌体、底框、木、砖木、框轻结构的住宅,以及整体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内砌体、底框、木、砖木、框轻结构的公共建筑。 有关鉴定事宜 各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在接受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鉴定委托后,会派出两名以上鉴定人员,依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对房屋进行查勘、检测、鉴定,并向委托人出具加盖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的鉴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