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屋租赁定金折抵房租的问题,帮我解答一下~!急!!!!!!!

2024-12-13 11:43:3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可以这样写:合同生效后,则定金4000作为2010年到2011年的房租予以折抵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回答2:

为促成合同,避免争议和不必要的麻烦,维护你的权益,建议合同条款约定如下:
“ 合同生效后,定金4000元自2010年1月起冲抵各期租金,差额由承租人补足,余额继续冲抵下期租金,直至定金全部抵完。
若双方中任一方在合同履行期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应承担2000元违约金,并且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

由于你没有提供合同的其他条款和你的履约能力状况,以上建议不能进一步具体,且仅供参考。

回答3:

约定合同生效后,该定金作为2010年到2011年的房租予以折抵!
另外你直接在合同中写明租金是多少,多少时间交一次租金,租期是多少时间!同时约定违约金为2万!

回答4:

把合同我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