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法律工作者,对这方面的问题比较熟悉:
1、你说信用社未经调查就贷款给你,这只是信用社执行制度上的问题,最多算违规,你可以向银监会等有关管理和上级部门反映,但这是另一回事,说诈骗证据明显不足。而且,即使信用社是违规办理贷款,但也不影响信用社对你的贷款追偿权。
2、因为办理贷款手续时,借款人名字是你,而且你也签字、押了手印,这就表明你承认此笔贷款是你贷的,这在法律上是最重要的证据,可以说如果信用社起诉你,你很难胜诉。
3、信用社的额度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制定,一般可以达到这个额度。
4、你目前的状况,如果信用社起诉你,你胜算不大,应该还贷款。但你可以拿着欠条向法院起诉你的朋友,请求法院向你朋友追偿你的欠款,胜诉应该有把握。
5、贷款到期后,按照贷款管理规定,无法偿还者可以展期,展期一年,总贷款期限也就成了二年。
6、如果信用社起诉你,目前唯一的突破点是贷款当天信用社给刘某开了存款帐户,并将贷款转入此帐户内,你可抓住这一点,来证明贷款资金不是你用的,但对胜诉的影响有限。最关键的是你当时在信用社贷款借据上签字、按手印,(这是最大的糊涂。)
楼上两位可能对金融业务和法律知识不太熟悉,回答不正确。在信贷关系中,贷款人是第一还款来源,担保人和抵押人是第二还款来源。
你不要签任何的字
找你是要保证信用社的诉讼时效不过期
而且你在贷款的时候在场 比较麻烦
你是第二还款人 这也比较棘手
上面的说得很好
1:他的贷款是违规的。
2:可以,信贷员要承担60%的责任。
3:这个你需要去咨询律师.
4:有作用.
5:你的条件最多只能带到10000,超过就是违规!
6:可以,这家银行要倒大霉.罚款100W左右!
7:你肯定胜诉!我就是信用社的信贷员!当然不是你说的这位!
1,这种贷款很明显是违规的,都不用任何申查就贷到款了
2,信用社贷款给你与银行无关,最多也是信用社起诉你,
但如果真的起诉你也不用怕,是他们违规贷款。
3,应该不用什么证据的,其实一旦追究责任最大的应该是哪个担保的人,你没事的
4,欠条是有期限的,过了一定的时间就没有什么效力了,一般是两年左右吧,具体再咨询下律师。
5,信用社的贷款没有额度计算的,都差不多,关系好的就多贷点,没关系的就很难贷款,最多刚开始两万还要担保人或者房契之类的
6,与银行无关,你投诉也没用,当然你可以到当地信用社说明情况,最主要是一旦追究也是担保人是第一责任,他这样应该说是欺诈的,你事情不大的,别担心
7,信用社走的都是关系户,有熟人几十万都能贷到,没关系,没担保人,一分钱也别想贷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