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机场的清洁工(梁丽)在垃圾桶边的行李车(事实上也里19号办理托运的柜台很近)上“捡”了个箱子,然后把箱子带到距离远位置69米远的残疾人的洗手间,并跟2位同事说捡到箱子了,借地方来放,他的2位同事拆开箱子发现是金饰,瓜分后拿到机场的金店去验证,并得知是真金后且告诉了梁丽,但是梁丽却带回家了,藏与床底下。此箱子内的含有黄金价值300万,重达14公斤。当天下午,梁丽的同事告诉她失主报警了,梁丽回答说第二天去上交。
失主是把箱子放到一边去询问关于寄东西的细节。离开大概10分钟,距离箱子22米远,此失主是某金店的员工,东西一丢就马上报警。
目前警方已经认定是盗窃了,盗窃的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且这个属于刑事罪,公诉的。
机场的有明文规定,捡到的手机,钱包等物品不能带回家,要上交,包装完好的箱子一定要上交(无论里面是什么,哪怕是件旧衣服,),由两个以上的人一起开封箱子,行李车上的东西不能捡。
关于警察到梁丽家的事。网上有报道说警察给梁丽做了20分钟的思想准备,他才交出金饰,但梁丽的老公说梁丽是确定来者是警察后很主动的上交了。
关于为何把金饰带回家。梁丽说以为是别人不要的,假黄金来的,所以带回家送朋友,亲戚。别人来找的话就还回去。并说,这是做好事,帮人保管。
刚开始新闻一出报道的是梁丽老公单方面的证词,加上媒体一直在强调无期徒刑,导致大多读者生同情心,以为真的是捡的(包括我)。所以很多说无罪或非法占有罪。但随着警方的澄清部分细节,支持梁丽的人逐渐下降。
事情是这样的 梁丽是机场的清洁女工,一天在打扫卫生时她无意间捡到一个纸盒,打开发现是一箱子黄金首饰,全是千足金,价值300万人民币,她和另外两个女清洁工分了一下就各自回家了,事情败露后警察去她家取回了黄金。现在争论的焦点在于 梁丽捡到巨额黄金后没有及时与警方联系,还回《赃物>,所以部分人认定她是犯了盗窃罪。。。在定罪上有分歧。。。
这就是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记得加分。。。
捡到一个大袋子,里面有价值三百万的珠宝。捡到财物不归还或报警,超过一定价值是触犯刑法要判刑的
捡了不报警有错,但是谎称没捡就是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