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一般应由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和计划工作期限确定工作
负责人并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软纸为书写页,工作许可人留存;硬纸为复写
页,工作负责人留存)。填写前应根据现场设备、系统情况进行危险因素分析、制定控制措
施。填写时和填写后应对照系统和实际情况做一次核对。工作票也可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填
写后交工作票签发人核对、审查,工作票答发人对工作票的全部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发,并仍
应将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作详细交代。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填
写要请晰,票面应完好整洁,对于关键字和编号不得任意涂改,否则工作票作废。其它如有
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洁楚。修改后应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的签名或盖
章,否则此工作票应无效。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应同时填写执行动火工作票
制度。
工作票应由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
部门主任、副主任签发,或由部门主任提出,经厂主管生产的领导人批准的部门专业工程师、
技术员等人员签发,其他人员签发的工作票无效。必要时也可由部门主任提出,经厂有关部
门考核、主管生产的领导人批准的正、副班长签发本班组管辖的设备系统,且同其它班组工
作无关的工作票,但公用系统、主机组及某些重要辅机的检修除外。批准后的工作票签发人
名单包括部门主任、副主任,应及时书面公布并下发结有关人员。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
票。工作负责人不能签发工作票。工作票一般应在开工前一天,当日消除缺陷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一小时,由
工作负责人或熟悉工作情况的人送交工作许可人,由工作许可人对工作票全部内容进行审
查,必要时填奸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填写收到工作票时间,在接票人处签名,并对
工作票进行登记交接、并输入微机。审查发现问题应向送票人询问请楚,如仍有疑问时应向
工作票签发人询问请楚。如工作票确有问题,安全措施有误或重要遗漏,需要重新填写时,
工作许可人应拒收,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签发工作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