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出一样多的钱应该拿同样多的面包,也就是大家的面包数应该是四个人的平均数,把多拿的还回去,大家就相等了,也就是甲乙丙应该把多拿的面包拿出来4个人平均分,每个人可以平均拿(3+7+14)/4=6个
乙出的钱是补偿他拿的超过平均数的部分,也就是7-6=1个,为14元
丙多拿了14-6=8个
他应给丁8*14=112元
乖乖 ,问题很明显啊 ,乙比丁多拿了7个面包,乙付了丁14元补偿,一个面包的价格:14(元)/7(个)=2元/个;甲比丁多拿了3个面包,甲应补偿给丁:2元/个*3(个)=6元 这道题目好象是小学二年级的数学课后练习中的一道题吧?:)
这条问题不成立吧。甲不应该付给丁,甲自己也是“受害者”,他付出的钱应该得到比现在更多的面包,得益者是丁,问题应在丁上。
甲应付6元
6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