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月计提折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第十八条明确规定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原因
1、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是用来生产产品的,也是有成本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就是他的成本,需要计入到产品的成本中去。需要摊销。
2、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固定资产的成本摊销的期限不应该仅仅是一年,而是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因此需要合理估计每个期限要摊销的成本,这就是每年的折旧额和摊销额。如果在购买时直接全部摊销,则当年费用很高,利润减少,而以后年度利润高估。这都是会计所不允许的。
3、固定资产的一个主要特征是能够连续在若干个生产周期内发挥作用并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而其价值则是随着固定资产的磨损逐渐地转移到所生产的产品中去,这部分转移到产品中的固定资产价值,就是固定资产折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zhangyuan32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因此,一般来说,按照现行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是按月计提折旧。
在税务局那边是按年折旧结算的,在企业的会计分录里一般是按月分摊年折旧额.
应该是按月提,
折旧费用应平均摊入各期。
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