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补偿问题

2024-12-25 19: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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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你已经在.4月初离职了?那么,公司说“提前一个月通知”是错误的:你可以你的离职时间证明公司在4月份不是提前通知你(提前通知是要以书面形式的,公司应负责举证)、而是当时就让你辞职。关于这一点的证据,可以是你的离职手续、工友证明、你与公司相关人员的来往邮件或通话记录、手机短信等。

2、“我需要用什么样的方式及措词来回复公司关于此事的邮件呢”:
(1)你不需要将全部事情挑明并回复他们依据,那是你到劳动仲裁委时需要再说的,让他们知道他们会早做准备对付你的。
(2)我认为:你可以不理公司,只保留这通知、并收集相关证据准备尽快提起仲裁:和公司说理?他们要是讲理也不会诬赖那时让你离职只是通知你了:明摆着是不想给你补偿、想耍赖。

3、你可以提出的请求有:
(1)自2008年2月1日起至2009年1月1日止每月双倍工资。
(2)因为已经超过一年没有与你签定合同:视为已经与你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你现在仍然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想再去那公司工作:可以索要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应是一个半月工资,双倍即三个月工资。
(3)公司解除合同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还庆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我。
(4)要求补交全部工作期间的社保:注意,社保不等于“意外保险”:意外保险是商业保险、是非国家强制保险,但社保是指失业险、工伤险、养老险等五险一金,是国家强制缴纳的。公司不能以一份意外险代替应为你缴纳的社保。

4、不复制条文,如果你需要,再提供。

回答2:

回答3:

首先,提前通知你是单位解除合同的义务,但是还是需要给你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你的一个半月工资;
二、公司没有签订合同,应该给你自2008年2月至12月的双倍工资;
三、缴纳社会保险是公司的义务,不能要求你返还。 北京王律师

回答4:

你好!公司不签署劳动合同,根据法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你首先可以向公司主张自08年1月1日之日起每月二倍的工资。另外,解除劳动合同,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法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还有,如果公司未为你办理社保,可以向公司主张补办社保的要求.公司要求你退还钱也没有法律依据.此复!

回答5:

1-请出示正式的书面通知告知我因为何事从何时被辞退,如果我本人未接到公司上述的通知,将不承认事实的存在,并视之为同事开的玩笑话。
2-请公司按照劳动法给予签订劳动合同
3-按照2008年颁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至今,公司未能与我签订劳动补偿并购买社保,要求:公司按照劳动法规定补发2008年1月1日至今双倍工资补偿,并为我补缴入职以来至今的社保费用,并按照社保条例,公司必须为我代缴个人部分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