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 加强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建设 (3862字)
——关于我区社会民政救助工作的调研报告
副区长 ×××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多年来区委、区政府始终高度关注民计民生,把构建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符合武清实际的城乡社会救助保障体系作为建设新武清的重要内容,确保全区人民在共建中共享经济增长、社会进步成果。
一、我区社会救助保障体系现状
坚持把社会救助作为民计民生的重中之重来抓,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完善机制制度,初步构建了以社会救济、灾害救助和社会互助为核心,以低保、五保供养制度为基础,以医疗、住房、教育等救助制度为辅助,以社会捐助、慈善救助、结对帮扶等社会帮困手段为补充的城乡社会救助保障网,有效保障了城乡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主要有三方面特点:
(一)实现“三个统筹”,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
1、统筹救助范围群体。在1998年建立并实施城镇低保制度的基础上,1999年全面实施了农村低保制度。截至08年11月,全区城镇低保对象942户、1878人,农村低保对象3066户、7747人;五保集中供养对象514人,分散供养对象2908人。同时,围绕提高特殊群体社会保障能力,社会救助范围不断拓展到低保、五保以外的边缘群体,以及重病、重残、学生和单亲家庭、高龄老人、流浪乞讨及刑事解教人员等特殊群体,全区形成了覆盖城乡全部区域、惠及所有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体系。
2、统筹各项救助制度。一是建立了城乡统筹的分类救助制度。在落实好各类专项救助政策的基础上,对特殊救助对象、救助标准进行了明确。目前,全区城乡低保家庭中的246名重残人员、222个丧偶单亲且子女在学家庭、79名重病患者及144名三无人员、1637名60岁以上老人都按不同比例上浮了低保金。二是建立了统筹城乡的医疗救助制度。在认真落实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基础上,2005年在全市率先建立农村大病救助制度, 2007年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实现了城乡全覆盖及制度统筹。三是建立了统筹城乡的教育救助制度。累计资助困难学生1162人次、109万元。
3、统筹救助资金管理。对区、乡两级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由区民政部门统一管理、统一发放。2008年,全区各级财政共发放低保、五保等专项资金2500万元。
(二) 建立“三个机制”,社会救助工作有序规范。
1、社会救助综合协调机制。各类救助项目由民政部门统一组织,乡镇街道统一实施,各种救助款物由乡镇街道调配发放,各类救助信息通过乡镇街道统计,由民政部门汇总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立了民政协调监管、乡镇主体实施、程序规范有序的救助工作机制。
2、救助标准科学调整机制。一是建立低保、五保标准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及物价上涨等因素,农村低保标准已由1999年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城镇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8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1994年每人每年480斤口粮、840元生活费提高到每人每年4000元。二是建立基本生活必须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联动机制。2008年,为11886人城镇低保对象发放价格补贴20万元。
3、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对社会救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查统计救助对象的收入情况,对不符合救助标准的群众,及时予以取消,最大限度发挥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社会公平。
(三)推进“三个转变”,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升。
1、救助标准由传统决策向机制决策转变。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救助标准的确定,由过来的部门协商、政府批准的传统决策形式,转变为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直接挂钩、同步增长的机制性决策形式,提高了救助的科学性和工作效率。
2、救助管理工作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一是在救助对象认定上,由传统的观察生活状况转变为入户调查测算;二是在救助内容上,由单一的生活救助转变为包括生活、医疗、住房等在内的综合性救助;三是在救助方式上,由简单的发放救助金、救助品转变为有利于促进救助对象就业再就业的积极救助;四是在救助金的发放上,由定点领取转变为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存折发放,有效地方便了群众。
3、救助主体由政府单一向社会多元转变。在继续将政府新增财力向民生保障倾斜的同时,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及资金参与社会救助,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救助体系。建立了全区慈善协会和志愿服务协会,招募社区志愿者4400人。通过市场化、社会化渠道,投资2亿元兴建了居家养老社区—松鹤园老年公寓,投资2050万元兴建床位300张的武清区养老院,依托民政部“星光计划”、“霞光计划”改扩建了27所乡镇敬老院,投资500万元与世界宣明会合作创建了“和平之君”儿童福利院。
二、我区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救助制度还需健全完善。一是低保收入评审还不尽科学,一方面,低保评审只计算家庭收入,未考虑支出因素,部分家庭收入虽高于低保标准,但实际因病等支出较大,家庭非常困难,也不能享受低保政策;另一方方面,由于部分家庭未如实申报收入情况,且还未能建立科学的核准制度,造成部分家庭实际收入超出低保标准,未能及时取消低保救助。二是救助项目设置不合理,教育、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均与低保制度相捆绑,政策欠灵活,降低了救助效果。三是临时救助制度尚未建立,一些临时致困家庭不能享受救助政策。
(二)个别救助项目标准还需提高。一是五保集中供养补贴,等同于分散供养补贴,且受养老院规模较小、设施老化等因素最影响,造成集中供养率较低,全区3422名五保对象中只有514人实现了集中供养。二是安居工程补贴,随着物价上涨,目前翻建三间住房需约4万元,区级补助7000元的标准相对较低。
(三)低保资金乡镇分担压力较大。目前,区、乡低保金分担比例为7:3,区级承担部分由市财政补贴,乡镇街道承担比例相对较大且需长年支付负担较重。个别乡镇存在一个季度、甚至一年才审批上报一次低保的现象;有的乡镇街道甚至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家庭提出,如愿享受低保,乡镇负担部分由群众自行承担。
(四)救助政策群众认识还不到位。一是少数村街干部认识执行有偏差,把低保作为征地拆迁的承诺条件。二是少数城镇职工认为只要下岗就应享受低保政策。
三、健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议
围绕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提标,扩大救助范围,推进社会互助,全面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一)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提高救助协调推动能力。
围绕加大社会救助综合协调推动力度,提高综合救助水平,将工商、劳动、房管、金融、工青妇等部门纳入社会救助成员单位,建立定期沟通联系机制,促进政策有效衔接、信息及时共享,形成综合社会救助体系。
(二)进一步完善救助制度,健全社会救助保障体系。
1、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对不符合低保救助要求,但生活确实困难的边缘群体以及因病、因灾等致贫的临时突发群体,予以临时性救助,实现“救急救难”。
2、扩大专项救助范围。将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项目合理、适时、适度向低保、五保以外困难群体延伸拓展;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边缘困难群众,在享受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再给予适当的报销政策;将民政、残联各自分管的安居工程进行整合,救助范围拓展至低保、五保以外的边缘困难群众、残疾人、优抚对象等。
(三)进一步健全救助机制,提高救助管理水平。
1、建立困难家庭核准机制。科学调整收入统计项目,合理考虑支出因素,做到符合低保标准的家庭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2、完善低保动态监管机制。坚持“应保尽保”与“应出尽出”相结合、群众审议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加强区乡两级定期普查与随机调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救助对象基本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不符合救助标准的家庭及时予以取消救助,堵塞漏洞。
3、建立群众增收帮扶机制。坚持把社会救助与促进困难群众增收工作相结合,着力抓好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开发、就业政策扶持等工作,提高贫困人群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能力,变“输血”为“造血”,从根本上消除贫困家庭。
(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扩大救助保障覆盖面。
1、适当提高区级低保资金比例。由区级财政资金中按照适当比例补贴乡镇街道,减轻乡镇街道财政压力。
2、将临时救助纳入区财政预算。与原有社会救助资金一并实行专户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3、加快五保集中供养设施建设。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投入,扩建新建相结合,加快推进区、乡养老中心更新改造,将全区27所敬老院按照区域整合,改扩建为5所区域性综合敬老中心,在城区规划区内新建1所综合性敬老中心,提升硬件设施和服务水平,吸引更多的五保老人入院养老,同时面向社会老人开放,实现养老资源利用最大化。
(五)做强救助慈善事业,构筑多元参与的社会救助体系。
1、培育打造慈善品牌。以社会团体、企业为基础,积极培育发展一批慈善品牌,为社会救助募集资金。
2、创新救助募捐方式。推行“一次认捐、分年捐赠”、“定向捐赠、冠名基金”等新的劝募方式,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
3、加强慈善组织建设。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建立慈善协会分会,形成覆盖全区的慈善捐助网络。
(六)强化宣传教育,营造社会救助的良好范围。
1、加强救助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媒体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宣传救助标准、申报程序等相关政策、使社会救助政策深入人心。
2、加强群众素质教育。深入开展“自立自强光荣、骗保懒惰可耻”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不符合救助标准的贫困家庭树立正确的主动退保意识。
3、加强先进典型宣传。广泛宣传乐善好施的典型事例,弘扬互帮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支持社会救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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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调研地点:博文204
调研人员: 土管党支部书记-----XXX
土管党支部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调研主题: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专业能力培养
调研目的:明确科学发展观深刻内涵,结合实际,运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来分析解决问题
调研过程:1、分组讨论
2、各自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3、土管党支部书记蒋老师做最后总结
调研总结:
通过此次对科学发展观的调研,使我们更加深刻的理解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明确了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及时性与必要性,学会要有意识的用科学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同时,不断将其与专业能力相结合,做到统筹兼顾,全面分析。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从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我们应该看到发展,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统筹兼顾作为科学发展观的各要素,是统一的整体,任何要素都是不能独立存在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的,我国目前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且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正是基于此。并且,科学判断和全面把握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正确应对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及科技进步的发展趋势,就使得科学发展观的提出适时且必要。树立和落实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对于我们更好地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具有重大意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改革开放三十年实践的经验总结,也是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是要做到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协调。必须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坚持经济发展为中心,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就是要用统筹兼顾的方法,全面可持续发展。
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全面可持续发展,在任何领域,任何时间都是适用的。2008年,对于中国是一个不同寻常的一年。汶川地震的悲痛撕扯着每个中国人,奥运的喜悦也振奋了每个中国人,这一悲一喜之间,让世人看到了中国力量。在悲喜过后,我们更应该看到党的执政之根本。我们党是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急民之所急,一切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的基本原理,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我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
在以人为本的核心之下,寻求可持续的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出发点。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但同时也是一个人均资源相对不足的国家,解决好资源不足的矛盾,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个重大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发展,在人口、资源、环境方面显现出不平衡就要求我们必须走一个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我们必须强化对水源、土地、森林、草原、海洋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就从土地资源来讲,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场所,是农业生产的基本资料,也是工业、交通、城市建设和旅游等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人类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基础。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在综合考虑土地资源和环境资产的跨代配置基础上,逐步提高土地生产力和承载力,既要使土地资源得到充分高效的利用,又要使土地的开发利用与土地的合理保护和科学整治结合起来,实现土地利用与社会、经济和环境系统之间的协调发展,不断满足当代和可预见的将来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需要,追求最佳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土地资源在进行管理的时候,就是要秉承科学可持续发展观,协调土地资源与其他不可再生资源,协调土地资源与经济、人文、政治等各方面条件,用统筹兼顾的方法,做到资源与经济的平衡,不能只追求短期效应,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资源的长期效益,资源的经济效益要始终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
在明确了科学可持续发展观的重要性,及其在各个领域的重要性,尤其是针对我们的专业而言,就必须要提高专业能力,用专业知识来对土地进行合理规划,把节约资源作为根本出发点,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土地资源的利用需要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同样的,我们也应该要用科学发展的眼光来看待我们的专业。任何事物的都是动态的,发展的,“一个人不可能踏入同一条河流”正是说明了一个发展的道理,“黑马”就是发展过程中的产物,没有了发展,也就没有了对比性,就无所谓冷与热,好与坏。纵向的发展,能让我们看到专业的发展性,从最初的对土地资源管理的忽略,到现在专设机构,专设专业来对其研究,就不难看出,土地的利用是在不断的发展,需要合理的进行规划以达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横向的发展,也就是说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与其他专业进行的比较,现在正值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要使经济发展,统筹兼顾是必不可少的,伴随对经济关注的热度不断提高,对生态、资源的关注度也在不断的攀升。
在此次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着重将科学发展观与我们的日常各个领域相结合进行全面的分析,既立足于理论,又结合于实际,在发展中寻求公共交集,在交集中寻求各个领域的平衡,以寻求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真正的做到科学的可持续发展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党十七大将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反映执政党把工作立足点定位为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是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构成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经济建设是物质基础,政治建设是舵手,文化建设是精神动力,社会建设是环境保障。这四大建设相互联系,缺一不可。这次十七大报告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党和国家将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正如胡锦涛同志在报告中所强调,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胡锦涛同志在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大任务:即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这些方针的提出,反映了党和国家将工作立足点定位为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围绕社会建设的六大任务,报告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亮点的新思想、新论断和新举措,表明了党和国家将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摆在了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坚持以人为本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任务。可以说,民生问题受益的是广大人民群众,需求最迫切的是弱势群体。民政部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的重要部门,民政工作是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工作。因此,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务必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一、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充分认识鄂州市社会救助工作面临的形势
鄂州市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的历史浪潮中也产生出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加大了社会弱势群体的数量,加之传统的救助对象,目前鄂州市已纳入社会救助体系的弱势群体的总量约8万余人,占全市总人口的7.7%。其中城市低保对象26589人,年救助资金2400余万元;农村低保户22687人,年救助资金800万元;农村五保户2565人,其中,实现集中供养的五保户1602人;农村孤儿141人,年救助资金16.92万元;农村救灾救济30000人,年发放救助款物折合人民币190万元;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堪忧。一是生活难。城市低保对象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85元以下,农村低保对象的家庭人均年收入在840元以下。二是就业难。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贫困居民许多人员年龄偏大、劳动力素质低下,导致就业和转移就业难。三是子女教育难。教育支出已成为贫困群众家庭中最大的非生活支出,有子女在高中以上就学或多子女就业的家庭根本上就无力承担教育费用。四是看病难。“小病挨,大病扛,病到了才往医院抬”,形象了地描述了贫困群众看病难的事实。五是住房难。据初步了解,有1/3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还比较差。
二、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和全面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是“十七大”提出奋斗目标,因此党和国家更加注重社会的公平正义,更加注意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由于弱势群体的困难是多方面的,必须建立以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为主体,以教育救助、大病医疗救助、救灾救济、危房改造等专项救助为补充,以社会互助、对口扶贫、多部门优惠政策相配套,初步形成制度比较完善、运转比较协调、管理比较规范、组织网络比较健全的社会救助体系构架。
1、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
低保工作是保障城市困难居民基本生活的重要制度。要保障对象的准确性,就必须从源头上杜绝低保初审阶段的不规范行为;在城市低保审批过程中,始终坚持“三个三”制度,即:三级逐户调查核实、三级民主决策、三次张榜公示,把住了入口关;创立低保对象分类施保、按季续保、限期保障、重点跟踪、常年公示、定期复查的管理“二十四字方针”,强化动态管理,真正做到了低保对象进出有序,升降及时。加大城市低保信息网络建设力度,初步形成了市、区、乡镇三级联网的信息通畅的低保网络。
2、农村低保要大胆突破,有效缓解农村特困群众的生活困难
农村低保是保障农村困难居民基本生活的重要制度。为了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一是要坚持高标准操作,低水平起步;科学分类,特困重保;属地施保,动态管理;公平、公正、公开的四项原则。二是充分运用鄂州市城市低保工作的成功经验,实行分类保障,突出特困重保。三是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四是要实行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有效地避免层层截留、克扣等问题。
3、加大“三无”对象的供养力度,破解五保集中供养难题
“三无”对象是社会上最困难的群体,对于“三无”对象要采取得力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落实。一是城市“三无”对象在足额享受城市低保的同时,每人增发一定数量的生活补贴。二是继续加大 “福星工程”的建设力度。要把农村五保“福星工程”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物质文明建设的“民心工程”来抓。三是对城乡集中供养的“三无”对象每人每年发放小病医疗补助,以切实解决“三无”对象供养难问题。
4、实施城乡一体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缓解城乡特困群体的治病难问题
在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工作中,要想困难群体所想,急弱势群体所急,一是在救助的形式上将原先单一的医后救助改为医前救助、医中救助和医后救助三种形式并举。二是救助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一次最高3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可重复救助,最高不超过9000元。三是救助的病种根据资金运行情况逐步放开,真正体现大病医疗救助人性化。
5、教育救助突破传统救助模式,变输血型救助为造血型救助
城乡贫困群体的困难是多方面的,除生活、医疗等急需政府救助外,教育的高投入也使得贫困群体不堪重负。为了变输血型救助为造血型救助,提高贫困群体的脱贫能力,我们一是建立了贫困学生的救助网。首先是将城镇低保家庭九年义务教育学生的“两免一补”全部纳入民政救助范围;其次是对城镇低保户家庭有子女就读高中、大学的每人每月增加救助金,直到完成学业为止。二是积极开展资助特困生圆大学梦活动。筹措资金对城乡特困家庭的子女读大学的给予资助,缓解贫困学子“有学愁费”的燃眉之急。三是在重点高中开办阳光班。对特困家庭子女中考成绩达到鄂州高中录取分数线并在鄂高就读的学生,在其就读期间资助其生活费、报名费;四是对贫困子女就读中职教育的全部纳入救助范围。
6、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救助体系
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防灾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组织协调工作得到加强,应急反应能力得到提高。灾害发生后,及时采取积极措施核灾、抗灾、救灾,使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保证救灾工作积极主动,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维护了灾区的正常生活和生产秩序。
7、全面实施农村“安居工程”,着力解决贫困群体的住房难问题
在全市农村实施“安居工程”行动,帮助农村低保户进行危房改造和无房户新建住房,让这些贫困群体无倒房之忧,无无房之愁。
三、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要解决制约社会救助体系健康运行的瓶颈问题
鄂州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经过几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尽管救助体系的框架基本形成、制度化救助走上了规范化轨道,但救助体系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有些问题严重制约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主要表现在1、社会救助的机制不够顺畅,部门配合不够有力。2、城乡救助的差别依然存在。3、救助资金来源没有可靠保证。目前,鄂州市社会救助资金的主体是向上争取和向市场挖掘,但区、乡(镇)由于财力有限,基本不能保证配套资金的投入。4、乡镇只有1名民政助理员,工作强度大,工作标准与现行体制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此:
1、理顺社会救助工作体制。一是各级政府均应成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社会救助工作;二是进一步理顺全省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的机构名称、性质应该统一,并明确各级职责;三是在乡镇以下设立低保服务站,招聘工作人员;四是要保证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的落实,可参照城市低保的做法,规定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的比例和列支渠道,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2、加大社会救助经费投入力度。社会救助资金应以中央和省级补助为主,市以下配套补充。尤其是在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构想和改革分配制度的今天,更应加大对城乡社会救助的投入。
3、合理划分社会救助职能。目前,我国社会救助的职能划分不够准确合理。社会救助应形成政府救助、部门优惠、社会补充的格局,救助的主体应该是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主要承担贫困群众生活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等制度化救助职能。相关部门应主要是针对贫困群众出台优惠政策。社会各界应主要通过协会、基金会等形式对贫困群众实施专项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