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赠与房产,业主可不必交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但需缴纳相应的契税和其他手续、工本等费用。持双方的继承、赠予公证书,连同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夫妻双方共同出让等证明,到地税局直接办理完税手续即可。具体来讲就是先要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赠与过户。需提交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2、赠与双方(包括赠与方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4、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书;5、赠与公证书;6、产权界定卡复印件;办事程序:1、赠与双方本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赠与公证书到办事窗口领取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书。2、赠与双方(包括赠与方配偶)持填写后的赠与申请审批书及其他需提交材料送交办事窗口,经工作人员审核。3、工作人员内部作业。4、赠与双方交纳契税、土地出让金及手续费。5、约定时间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房子过户有赠与跟买卖2种方式。可以自己选择,形式都是合同,然后去房管局办理不动产过户变更登记。
1、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满五年的房子可以选择买卖,这样就不要评估费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