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安排工作让等通知,每月只给员工发最低保障标准工资的做法,虽然让劳动者无法接受,但并未违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的规定。
至于可以发几个月,属于单位的问题,无法预测。
当然,如果劳动者不愿意这样下去,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主张已提供服务期间的经济补偿。
在不通知上班的情况下,
公司会一直这样给你发保底工资。
直到公司开门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