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没有禁止。但是,实践中,原则上基本是不允许的,生产企业拿经营许可证难度很大。
医疗机构是不能上网销售药品的。 问题在于,医疗机构为什么不能网上销售自己药房经营的药。寻找各种理由,无外乎是违反了药监部门的行政许可,没有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因而不能在互联网上销售药品。
1、《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2、通过互联网向个人销售药品,必须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由于在目前网络条件下还无法实现处方药的处方审核,所以在网上只能销售非处方药品。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员曾经说:现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能够对公众销售药品的连锁企业在全国只批准了53家。
a、这些企业有网下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实体,能够实现网下的物流配送;
b、这些药店所购进的药品能够被有效地跟踪,进药途径、销售对象都能进行跟踪监管,这样能保证消费者的安全;
c、目前条件下对公众销售的药品都是非处方药,从根本上保证大众购得的药品能够通过自我疗法,且在自我疗法的范围之内。
8月29日中午,sfda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对记者表示,获得《互联网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只能提供药品信息,不能销售药品。企业只有获得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两证”,才有权在网上销售药品。记者通过sfda网站查询,目前获得了“两证”并可以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的企业只有9家,京隆堂并不在其中。
虽然不具备网上售药的资质,但京隆堂的网上药店却已经开始网上售药的业务,接受顾客的订购。9月1日,消费者刘先生浏览其网店后电话订购常用非处方药——天士力藿香正气滴丸,工作人员表示,可以接受订购和配送上门,并询问刘先生需要多少盒。
电话交易也属违规
一位不愿意具名的药品零售业人士对记者表示,由于国家药监局对于开办网上药店审核很严格,所以许多网站就想打擦边球——以为通过网上展示、电话订购的方式,交易并不在网上达成,就不算网上卖药。其实,严格上说这也同样是违规行为。
希望以上信息可以帮到你!
可以的。
国家药监局下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于2005年12月1日开始执行,网络药店从绝对禁止走向有限开放,在处方药被划归网络药店禁售范围的同时,顾客足不出户即可买到自己所需的非处方药,医药电子商务从此翻开了新的一页。日前海虹也已通过药监局验收,获得首张药品网上批发牌照。
但是存在一定的风险,建议谨慎操作。
若在网上进行药品交易,企业和企业之间,只能交易本企业生产或本企业经营的药品,可以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但是,若你是企业,想出售给消费者药品的话,只能是销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公布的本企业的非处方药!
你要是想完全正规化,到工商部门注册一家公司3万元就可以,如果注册一人有限公司需要10万。不过审批手续可多了,而且销售药品审批就更多了,得同时接受好多行政部门的监管。工商、税务、消防、卫生、药监... 多长时间能办下来就不好说了,号称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政府办事效率,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过渡呢。你得有工商营业执照,销售药品的许可证,还有其它证件。还得每年年检,合法纳税。要有公司章程,会计制度。总之还有好多问题,很麻烦。
正规操作的话处方药是不可能不用处方就销售的,那都是违规操作。只是因为太多了,管不过来。一般也就是抽查,抓两个倒霉的,或者你的药吃死人了,不管不行了。或者你有关系,可以保证不惹事,但严格说都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