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子女没有权利擅自进驻该房屋。
根据中国的《婚姻法》、《财产继承法》和《物权法》的条律:
1、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存续期为双方共同所有;有一方不在世的为对方所有。
离异后未成年子女有明确法律监护或抚养责任的,对方在继承财产的同时,也应承担对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或抚养责任。
2、夫妻共同财产,有一方不在的,由对方继承。
有遗嘱赠与他人的,只能当另一方过世后方可执行。
3、固定资产注册证件属名该资产所有者姓名的任何人拥有该资产的所有权;未署名的,不经该资产所有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占有或使用。
如果去世方没有留下遗嘱将房子留给活着的那个老人的话,去世方的孩子有继承权,但没有居住权。
果然去世方老人没有留下遗嘱指定留给谁,讲法的话,去世方的孩子是只能享有四份之一房产,讲情的话,就等2位老人都过世了再分房产。所以还是不要搬过去住,可以商量着办
这种情况是比较复杂的,因为是不仅仅牵扯到法律的问题,还牵扯到道德的问题,这里因为是二婚,所以还要看房产的归属权属于谁,是属于去世的一方还是活着的一方,或者是双方,如果属于去世的一方,应该也是有居住权的,如贵属于活着的一方那去世者的孩子是没有居住权的。
那应该先看,婚前房产的归属。若婚前房产就是去世方的。那子女继承也是理所当然。不过,在世方,也应获得应有的份额。最好一家人协商解决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