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继承法,这个说法有一定道理。你没有说到你婆婆,也没有说到你老公有没有别的兄弟姐妹,先不考虑他们。你公公去世的时候,你老公与你老公的爷爷奶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你老公继承房屋的三分之一,你老公的爷爷奶奶每个人继承三分之一。你老公的爷爷奶奶继承后,他们去世的时候第一继承人就是你公公和你公公的兄弟姐妹,平均继承,因为你公公已经去世,你老公代位继承你公公的份额,所以,房屋的所有权还有你公公的兄弟姐妹的,没有兄弟的话,那就是你公公的姐妹,就是你老公的姑姑。如果你想过户,那要他们出具不继承遗产的公证文书才可以。
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本来就是一家,扯哪门子过户,按照物权法第十一条规定操作
70年,目前好像都是70年了。
这是法律上的新规定,你可以找你的姑姑们谈谈,她们弃权就可以了,继承权是这个人去世就是别人继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