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再逃,被抓捕后,仍故意伤害致死人罪判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看年龄,未满14周岁的,不承担刑事责任,由其监护人做经济赔偿。年满14周岁但不满16周岁的,如果此伤害被鉴定为重伤,则承担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如果此伤害在重伤以下,则不承担刑事责任;民事方面依旧由其监护人做经济赔偿。年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的,只要造成轻伤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由于未成年,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民事方面依旧由其监护人做经济赔偿。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最终定罪要看你在本案中起的作用,情节严重程度,认罪态度,被害人是否原谅等等各种因素
五至七年,还要赔偿金。
成年的那个倒霉了。。你还小应该会从宽处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