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 票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专用发 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也就是说,万元版专用发 票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的最高开具限额不超过10万元,最多开到99999.99元。
不含税金额99999.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