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等有没有必要换成不动产权证

2024-12-24 16:20:09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明显不同。房产证有一栏叫房屋所有权人,我们所说的房产证加名就是指在房屋所有人这一栏加上一方的名字。加名后,理论上就会成为房子的所有权人之一,可以分得房产。

但是不动产权证上则做了区分,原来的房屋所有权人变成了权利人、共有情况两栏。权利人即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分为单独所有、共同所有等,这样的话,房子归属一清二楚。如果是单独所有,则说明此套房产是个人的,如果是共同所有,则说明房产是属于二人或二人以上的。不像房产证,有的时候加了名字,也分不清到底房子是属于一个人,还是属于两个人的。

另外,不动产权证上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是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未来某一天,全国所有的房子都将拥有唯一的代码,而且不动产登记系统是全国联网的。
有专家表示随着不动产登记的深入,不动产权证的发放,财产税将会逐渐取代交易税,最终遗产税、房产税都会落地。

回答2:

如果一直居住下去,不考虑出售、换房,真的没啥必要。如果考虑出售、换房,还是先得换成了不动产权证以后才能交易,如此情形,建议还是先换成不动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