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德, 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保障老年人参与经济、政治、文化 和社会生活。”由此可见,老年人依然可以参加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