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建筑业的税率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年销售额低于500万元的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为3%。
(2)年销售额高于500万元的为一般纳税人,原则上实行11%的税率。
但是,这次改革考虑到了建筑行业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对建筑行业营改增作了一些特殊安排,以下三类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税。
一般纳税人有建筑工程老项目
5月1日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5月1日后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
当然,如果纳税人测算后认为一般计税方式更合算,也可以选择适用11%的税率计税。
“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区别
1、征税范围不同
2、计税依据不同
“营改增”的优势
1、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
2、避免了营业税重复征税、不能抵扣、不能退税的弊端
3、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
4、实现了增值税“道道征税,层层抵扣”的目的
一、建筑行业,涉及的税金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一)营业税税率:按工程收入的3%计算。
(二)城建税税率:按营业税计算。
1、在市区的,税率为7%;
2、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3、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三)教育费附加: 按营业税的3%计算。
(四)印花税:
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 税率为万分之五;
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
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贴
花;
6、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
(五)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