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驾车被追尾,造成我车内一人死亡,我负什么责任?

2025-02-02 09: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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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酒后驾车,属违法行为,依法应当处罚;但这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并无必然的联系,驾车追尾,原则上应承担全责,但对于具体个案的责任认定,仍应当由公安交警部门经调查核实后再认定,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回答2:

如果前车正常行驶或正常停车,你没有注意到就是你的全责。前车酒驾违法另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