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户口迁出前夫的户口所在地的,不需要结婚证,只需要当事人的离婚证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登记证等即可;
2、再(结)婚后,户口迁入现配偶的户口所在地的,需要结婚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登记证等;
3、当事人应综合本人迁户口的类型,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不需要结婚证,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如下:
落户申请;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离婚证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