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站的保障措施

2024-12-17 13: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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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和发挥文化站的综合职能作用。把文化站建设作为当前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文化行政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承担起牵头实施多功能文化站建设的职责。其他有关部门都要按照各自职能,互相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多功能文化站建设工作。
二、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
文化站的公益性质,决定了它主要依靠国家重点扶持。因此,在文化站建设中,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承担起主要责任。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提出的文化事业经费增长不低于当年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认真解决文化站在设施、场所、设备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的问题,切实保障文化站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专项业务和事业项目经费,逐年增加文化站的经费投入,增长幅度应不低于当年财政收入增长幅度。
把文化站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切实解决落实文化站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创新政府投入方式,适当引入竞争机制,通过项目招标等形式,变直接拨款为项目购买,切实提高资金投入的效益。
三、提高待遇吸引人才,稳定基层文化队伍。
文化站人员现行工资福利待遇低于当地政府和教育系统相关人员。文化站服务对象是整个社会,担负的是社会教育,提升繁荣社会文化。业务包罗万象,工作极其复杂。工作强度超出单一的服务受限年龄段的教育系统。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是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的强大力量。自古以来文化,尤其大众文化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文化工作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塑造社会文化发展的高级模具师。站长理应享受,当地高级中学校长级的同等待遇。
有关部门和领导要重视并落实专干的工资待遇,逐步理顺人事、编制、职称、工资、福利等方面的关系。消除后顾之忧,这样才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稳定基层文化队伍。
四、保证文化站的编制。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工作的意见要求,文化站要配备专职人员管理。每个综合性文化站有1-2个编制,服务人口较多的可适当增加编制。国家文化示范区3个编制。
五、明确隶属关系,杜绝推诿扯皮。有的文化站长期受当地政府和县区文化部门的双重管理,一些当地政府把文化工作视为可有可无,甚至当做包袱。致使文化站专干“专职不专”,常疲于应付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耽误业务开展。文化站遇到实质问题上下推诿没人解决。双重管理障碍了文化事业的发展。要彻底明确隶属关系,统一划为县、区统管,垂直领导,提高工作效率。
六、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完善考核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制订文化工作考评办法,并将文化站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综合考核,努力在形成关心支持文化站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