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就可以。
公安部2016年6月8日召开的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第四次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从7月1日开始,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将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北京从7月1日起开展西城区与天津市滨海新区异地办理身份证“一对一”试点测试工作,下一步,“京津冀”将实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为明年7月1日全面启动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工作奠定基础。
上海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天津、江西、湖北籍来沪人员,可在上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从2016年7月1日起,江苏省开始异地受理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15个省市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
广西从7月1日起暂时只受理浙江、广东、湖南等三省在桂人员居民身份证异地换补领工作。
7月1日起,湖北省将先与湖南、天津、重庆、浙江、安徽5省市开通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业务,同步开通其他省市居民身份证异地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二项业务。其他省市的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视情逐步扩大,到2017年7月1日全面实现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
广东率先与海南结对,开展身份证异地办理试点工作。从8月15日起又有10个省(直辖市)的能在广东换领身份证了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湖北福建、辽宁、黑龙江、吉林、浙江。
7月1号起,海南率先与广东结对,开展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而从8月9日起,这项工作的受理范围扩大到天津、河北、四川、山西、黑龙江、重庆、吉林等8个省(直辖市)。
云南昆明和四川成都之间也将开展点对点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但此次异地受理仅限于昆明市和成都市的部分派出所(办证中心)。
从2016年7月1日起,四川将全面启动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等试点省(市)及吉林、山东省籍群众在我省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从2016年7月1日起江西可在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等9省市进行身份证异地受理,受理地点在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办理周期45天。
7月6日开始,吉林省与天津、河南、江苏、安徽、浙江、江西、重庆、湖北、湖南、四川、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福建、山东、海南、陕西18个省市互办省外异地身份证。自8月8日起,又与北京、内蒙古、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甘肃、宁夏8个省市自治区开展省外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
2016年7月1号起,海南率先与广东结对,开展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从2016年8月8日起,这项工作的受理范围扩大到天津、河北、四川、山西、黑龙江、重庆、吉林等8个省(直辖市)。
2016年8月8日起,黑龙江省在原有吉林、安徽两省开通异地办理身份证的基础上,又增加了重庆、天津、辽宁、贵州、河北、陕西、江西、江苏、湖南、山东、海南、广东、四川等13个省市与黑龙江省相互异地办证。
7月1日起,浙江所有县(市、区)均可受理外省籍人员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申请。不过,目前还只有江西、天津、吉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和四川11个省(市)人员能有条件在浙江异地办理身份证。
重庆在前期开通四川、天津、湖南、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江苏8省市异地受理身份证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增加受理省份,7月1日以来,陆续增加开通贵州、河南、吉林、山东、陕西、海南6省异地受理工作,实现14省市居民在渝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服务。
目前,可在陕西境内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业务的14个省、市为:天津、河南、江苏、安徽、浙江、江西、重庆、四川、湖北、湖南、上海、河北、广东以及吉林。
在此之前,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
身份证快到期了,是否可以异地办理需要到当地户籍部门咨询了解。
现阶段,各地区逐步开展身份证异地办理,而具体公民是否满足当地异地办理条件,就要求公民带上户口簿或者居住证到当地户籍部门咨询办理的,若不满足要求就只能到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1、属于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城市的,可以在对应城市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不属于的一般需要在户籍地派出所办理。目前,吉林、河北、广东、青海、贵州等多地出台新政,明确可在全省内或省内试点地区异地办理身份证。建议直接派出所是否可异地办理,以派出所答复为准。
2、属于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城市的,需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或者居住证,其他地区一般需要交验居民户口簿。
3、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2015年7月1日,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
2016年7月1日,在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今年所谓的异地办理是指省内的异地实行异地办理身份证业务,
跨省的有个别省份之间有试点,
所以如果是省内的异地可以到就近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身份证业务,
如果是跨省的可以去就近的派出所咨询一下自己的身份证户籍是否与当地试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