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的作品根据拍摄对象不同,大致分为三个层面,也是她具体拍摄的三个进程。第一个层面:她拍摄畸形人、异装癖、瘾君子、流浪汉、变性人、同性恋者、裸体主义者等这些怪人。她始终不渝地寻找他们,去他们的领地,交谈并和他们在一起。画面里的这些人友善随和而又保持距离感,照片属于环境肖像照。这些人在常人看来是遭人厌恶、躲避的。黛安不是疯了,也不是喜欢他们或想成为他们。她只是从怪人那里观察和感觉,并拍摄他们,这使她获得扎破现实的荒谬之感,她觉得他们既神秘又神圣。“怪人有一种特质,就像一个神话故事里的人物,拦在你面前,让你回答一个谜语……大多数人都在‘恐惧未来会有什么创伤’的担忧中生活,而怪人天生就带着创伤,他们已经通过了生命的考验,所以他们是贵族。”黛安如是说。
第二个层面:黛安拍了很多正常人,尤其是当时上层社会的人。她用闪光灯从正面拍摄,在他们一贯的姿态中捕捉动作和表情,但却拍得很不一样。闪光灯的使用让摄影的技艺感锐减,却彰显了一种强烈的不适感——把人心中伪装的面具,或者说人多面性的其中一面或几面鲜明地勾画出来。黛安说:“我们在路上遇到一个人,基本上只注意到他的缺陷。我们这样的天性是很怪异的,然而我们不满自己的这种天性,就创造了另一套伪装。我们的伪装就像给世界发出一个信号,让别人以某种方式来了解我们。但是你想要别人了解的你和别人眼中的你不一定一致,我称之为意图和效果之间的差距。”
第三个层面:黛安选择拍摄天生智障群体。她被他们的“极端无知”所吸引。“他们完全没有自我意识。拍他们时,他们根本不注意我。在我的相机面前,他们就像些奇异的大孩子,一举一动都难以预料。他们可能极其活跃,也可能一动不动。当他们在草地上笨拙地嬉闹时,发出的声音千奇百怪:乱七八糟的咕噜声、痛苦的呻吟声、尖叫声……他们干什么都全神贯注,不管是试戴小丑的帽子还是揪别人的头发,这让我觉得既好玩又感动。”黛安用相机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年拍摄他们的状态。她很兴奋,因为她觉得他们是那么的纯粹和纯洁。
黛安这三类作品美在真实。谁也不想靠近怪人半步,黛安不仅靠近,更是连其老巢都拍给你看了。但是画面上除了有点怪异的感受之外,你是不是还觉得——有些稀松平常,和我们无异,甚至是有庄严感或是魅力。谁也不想在镜头前呈现自己“丑”的那些面,黛安拍常人的“丑”,其实只是抓住人千百个原本就存在的瞬间。存在即是美,即是生命。
然而,黛安捕捉真实的原因并不完全是这样的,她厌恶揭示本质,仅是凭着与生俱来的直觉去做。产生于直觉的真实仿佛是种幻觉,而幻觉与真实交融相生的荒诞之感,贯穿了黛安作品及其人生的始终。
真实是那么“美好”,真相是那么“迷人又不幸”。捕捉真实的猎手黛安,其自身的真相却是一位忧郁症患者,这是她家族的病痛,在35岁后变得越来越严重。如果周边有这样的人,我们会鲜明地感知他们与常人的区别。因此,我大胆推测黛安作品中的荒诞感,并非其经历后的思考和领悟,而是来源于忧郁症的通感——恐慌。当内心的恐惧和焦虑达到压抑的顶峰时,恰恰是摄影救了她。对怪人的追逐,让她喜欢又害怕,但总有意料之外的收获;对正常人的多面观察和表达,让她的情绪得到释放;而对智障者的拍摄让她焦虑的心趋于宁静。遗憾的是,摄影还是抵抗不过生理上的重度焦虑,最终黛安用自杀给这荒谬的人生交了答卷。
一是勇气。并不是说拍摄禁忌就是有胆量,而是你有没有勇气打开自己生命里的潘多拉盒子,回答自己的困惑,不管它是希望还是灾难。二是观察力。细看黛安的作品,所有画面元素的构成和相互关系都是通畅的,都在共同表达同一种气质和气场,这说明黛安在按下快门之前最短时间内凝结的观察能力。观察力是很复杂的话题,它包含着天生的资质和后天的训练提高,由审美和价值观决定,是一种综合的直觉。三是不预设过多。黛安曾说过:“我从来没有拍过我想要的照片,它们总是过于好或过于坏。”“我从不拍那些对我来说像幅照片的东西。”不预设,即并不刻意要求内容与形式,只是在最初有一个方向,过程中选择拍摄对象,然后观察体会,而它的意味也就此展现出来。这种方式或许在当今已经“落伍”,但不失为一种“放松”,在具体实施中反而会出现意料之外的收获。这也是摄影的一种特质——强调主、客观的平衡交融。
作为同样用影像表达的我来说,黛安给予我这样的体会和收获——同情她的抑郁症,超越她的直觉,用影像方式思考,随时与这个世界交谈,和被拍摄事物“谈恋爱”,直至生命自然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