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家为您解答买房子需知房产产权年限:视频如下
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期限实际上是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期限,根据土地性质不同,一般有40年、50年以及70年,其起算时间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的。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权,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为永久性权利,无时效的限制。而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就要及时去办理续期,办续期的具体处理方法如下: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二) 工业用地五十年;(三)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70年产权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时起算的,简单来讲,是从开发商拿地当日计算的,在你的土地使用权证上是有有土地使用权的到期时间,并不是从你的购房之日开始。
拓展资料:
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参开资料:百度百科 70年产权
70年是指土地使用权的到期时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权的期限,70年的期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时起算的,在你的土地使用权证上记载有土地使用权的到期时间。
从你买的商品房所在国有土地拿地之日起开始算。比如一住宅土地通过土地储备中心于2007年10月1日被某开发商拿到并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商花了两年把房子建好,你在2009年10月1日拿到了房,但这个地的使用权年限是从2007年10月开始计算的,也即你拿到房的时候实际的使用年限只剩下68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长年限住宅是70年,商住综合是50年,商业是4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