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讲的是商业折扣或叫销售折扣。
会计上,按照100-30=70元确认收入。
税法上同样是100-30=70元确认收入。如果开具发票的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第154号)规定:征税人采取折扣方法销售货物,假如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假如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管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因此。开具发票必须是同一张发票注明。或开具扣除商业折扣的余额来开具发票。否则,就要按照100元计算销项税额。
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不能扣减。
根据税法规定 不能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