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LZ的情形,你女友的家庭背景也不靠谱,只不定还会做不靠谱的事啊。这年头什么人都有,我一个好弟兄就是被他外地的老婆整惨了,现在和本地的一个另婚了。新买房写自己父母名字就行了,这样名正言顺让父母出力了,自己可以省力点,反正自己也是住住的,说到底还不是自己的,也用不着女方出钱或者还贷。凡是有话好说,女方执意要加名字又不出力,还不如不结婚,打持久战,看看小姑娘急不。LZ第一战就向女方妥协,以后的日子不好过啊。
如果婚前买房坚决要加女方的名字,那两人要一起付房款免得到时有什么意见。虽说有财产是结婚的保障,但是没有付出是得不到收获的,人心难测。
你就说好的,等结婚生了孩子再加上不迟!
有房子还怕日不到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