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可以。
法律依据: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七条:
1、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2、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所以,只要乙肝患者肝功能检查正常、HBV-DNA阴性且无肝炎症状的就可以报考,但是如果以上三项中只要有一项异常,都不能报考公务员,须经过治疗待病情恢复稳定后才可报考。
扩展资料: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2007 年5 月18 日颁布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中的第二条规定:" 促进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实现公平就业,主要包括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等。"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参考资料:人民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大三阳,即是乙肝两对半检查中,表面抗原(HBsAg)、e抗原(HBeAg)和核心抗体(HBcAb)为阳性,在乙肝两对半检查报告中的体现是HBsAg(+)、HBeAg(+)、抗HBc(+)。
国家公务员录取规定:
第二十一条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录用
(一)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酶法检验40单位以上者;
(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酶标法检验阳性者;
(三)确诊为各型慢性肝炎及各种肝病患者。
由此可见,乙肝大三阳患者只要长期肝功正常,就属于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可以报考公务员的。一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从事的专业有学前教育、临床、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
国家规定,乙肝大三阳只要肝功正常都没问题。所以乙肝大三阳,肝功能正常,可以报考国家公务员。劳动法规定,不允许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但是从事餐饮、食品、幼教等受限制。乙肝大三阳可以报考其它的工种。详情咨询有关部门。
能不能报考公务员要看公务员的具体岗位要求,一般的岗位对乙肝是没有特殊的要求的。公务员岗位只要符合报考条件都可以报考。
病情分析:乙肝大三阳考公务员在有的工种还是可以的
指导意见:一般3~6个月到医院检查一次肝功能,6~12个月检查一次乙肝二对半、HBV-DNA、B超等,这样可以及时发现肝功能变化及病毒在体内的变化情况,便于医生及时治疗。